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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乡市摄影家协会

“我为乌镇拍封面”摄影比赛 [复制链接]

阿宝 631 1
阿宝
话题: 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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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一、主办单位
乌镇旅游区管理委员会
《钱江晚报·今日桐乡》
桐乡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比赛时间
2016年5月31日-6月31日
三、比赛要求
(一)比赛分组
1.手机组
2.相机组
(二)参赛作品内容
内容不限,可反映小镇建设变化,记录子夜路、地标、民宿等;亦可反映小镇的旅游风景、人文风情等动人场景。
(三)参赛要求
1.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,真实客观;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
2.参赛作品数量不限(单幅、组照均可,不超过6幅)、形式不限。
3.参赛作品须为近期乌镇境内拍摄,并以原图的JPG格式参赛。相机组单幅作品大小不低于3M;手机组单幅作品大小不低于1M。
4.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拷贝、仿冒、翻拍;不得为作品人为后期处理边框、水纹、签名等修饰;不得利用电脑技术对原始影像进行合成、增加或删减,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。
5.参赛作品须标注标题,字数不超过15字,并提供100字以内的说明,可以阐述作品的创意和主题,亦或讲述作品的基本情况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等)。如信息缺失或提供信息与作品内容不相符,则视为无效参赛。
6.参赛时须注明参赛者的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及地址等。
四、奖项设置
1.手机组:一等奖1名,奖金5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3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100元;鼓励奖10名,精美礼品一份。
2.相机组:一等奖1名,奖金2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10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600元;鼓励奖10名,精美礼品一份。
五、评选方式
1.由桐乡摄影家协会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。
2. 初选作品在乌镇官方微信号“乌镇发布”开展网络点赞获积分。(图片发布到“乌镇发布”的页面上,每名参赛者有专属码,方便找到各自的投票页面。点赞人员每人只能点赞一次。)
3. 由三位著名摄影专家组成终评委,按无记名方式打分。
4.最终,按网络点赞(40%)、评委评分(60%)的权重,评选出一等奖、二、三等奖及鼓励奖。
5.点赞数获积分规则:
(1) 小于等于10个赞,积5分
(2) 大于10个赞,小于等于20个赞,积10分
(3) 大于20个赞,小于等于30个赞,积15分
(4) 大于30个赞,小于等于40个赞,积20分
(5) 大于40个赞,小于等于60个赞,积分25分
(6) 大于60个赞,小于等于80个赞,积30分
(7) 大于80个赞,小于等于100个赞,积35分
(8) 大于100个赞,积40分
**40分为上限**
六、投稿方式
手机组:将参赛作品、说明及参赛者信息发至“乌镇发布”微信公众号活动页面。
相机组:将参赛作品、说明及参赛者信息发至征稿邮箱[email]306538396@qq.com[/email]。

七、特别声明
1.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,不退稿。
2.作品进入初选后,获奖者须在主办方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数据文件,逾期未送达的,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3.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,主办方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,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宣传、活动、展览、出版发行等方面,不再另付稿酬。
4.参赛者应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参赛者还应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凡因上述问题导致相关纠纷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
5.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规则。
6.本活动进展情况,请关注“乌镇发布”。
八、主办方联系方式
1.桐乡市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
联系人:朱碧华
联系电话:0573-89387552
2.《钱江晚报·今日桐乡》
联系人:程新星
联系电话:150673943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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